第三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农业农村、科技、教育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支持现代农业园区经营者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培育各类农业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