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四条有效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文物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