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条

有效

旅行社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船舶承担旅游客运的,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