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旅游条例/第八章 监督管理第七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旅游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旅游经营者的诚信记录,公开旅游经营者资质、经营服务质量、失信惩戒记录等信息,公布严重违法的旅游经营者名单,保障旅游者知情权和监督权。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