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旅游条例/第八章 监督管理第六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部门以及民族宗教、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发展和改革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各自职责对辖区内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旅游违法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常态监管的旅游综合执法体制,完善旅游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