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旅游条例/第七章 旅游安全第六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工作。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