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旅游条例/第五章 经营与服务第五十一条有效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提供旅游业务统计、财务报表等资料。相关部门应当为旅游经营者提供的资料保密。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