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旅游条例第十一条有效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时,旅游者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旅游经营者协商;(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投诉或者向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三)旅游合同中约定有仲裁条款或者有书面仲裁协议的,申请仲裁;(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规划与促进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