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七条有效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本省产业政策以及本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计划,定期发布科技成果目录、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指南和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供求信息,引导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