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 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建筑施工现场应建立各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达标指标,实行目标管理。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