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二章 宣传教育第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艾滋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群防群控艾滋病的社会环境。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