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保障与促进第三十条有效尊重和保护见义勇为行为,对见义勇为人员依法给予表彰、奖励和保障。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