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4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