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章 征收评估第三十九条有效被征收人在公告协商期内协商不成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以组织采取逐户征询、集中投票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采取集中投票、抽签或者摇号等方式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邀请被征收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等进行现场监督。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4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