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偿第二十七条有效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4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