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在公路和桥梁两端设置限高、限宽设施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