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计量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其他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其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4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