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无线电频率,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或者改变用途。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出借无线电频率。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