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第六章 扶持措施第四十四条有效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满足成员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可以在本社内部依法开展资金互助和信用合作,但不得对外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非法集资。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4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