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章 野生动物保护第十七条已修改广泛开展爱鸟和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活动。每年3月20日至26日为本省爱鸟周,8月为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学校、新闻媒体、餐饮单位和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人工饲养单位等应当加强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引导全体公民增强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移风易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5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