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法规规定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22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