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停车场条例/第四章 使用与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车、军警车辆、残疾人本人驾驶的专用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停放服务费的车辆使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免于支付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使用费。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对残疾人本人驾驶的专用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地方法规 ·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