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一条有效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9年4月2日青海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青海省村(牧)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