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青海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省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国务院审批。青海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由景区管理局组织编制,经省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审批。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