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已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对举报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