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旅游景区管理机构和经营者应当对景区范围内的商品销售、餐饮、住宿、演艺等经营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加强公共安全、环境卫生与食品安全的监督,维护公共秩序,保持环境整洁。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