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中医藏医蒙医条例/第三章 医疗机构与人员第十三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逐步使中藏蒙医医疗机构的占地面积、业务用房、人员结构、医疗设备、管理水平、技术质量等,达到国家或者本省规定的标准。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