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外国人登山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有效外国人在青登山,须按有关规定向省体育主管机构交纳山峰区域环境卫生保护费,用于山峰区域环境卫生的清理工作和设施建设。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