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有效城市规划区内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方可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