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第三章 鼓励与扶持第五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对未经加工的废渣,排放单位向综合利用单位收费或者变相收费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收费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6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