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废物排放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且能进行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实行资源综合利用工程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制度。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