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省人民政府和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以下简称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设定罚款的限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