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社会团体和企业在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实施验证、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出具虚假结论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处理并予以公示。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