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标准化条例/第四章 标准化服务保障和国际合作交流第三十四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将从事标准化专业工作的人才培养纳入省人才发展战略,培养标准化知识基础扎实、专业水平高、熟悉国际标准化规则的人才。支持行业协会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懂专业、识标准的专业人才。支持高等学校开设标准化专业课程和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支持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校、标准化院所与企业合作建立标准化人才培训基地,培养企业标准化工作人才。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