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第十九条已修改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根据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建设环境监测网。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6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