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九条有效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金融、发展改革、市场监督、来穗人员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在本规定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制定规范房屋租赁企业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