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应急救援的需要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功能完善的医疗卫生救护队伍。

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行业的需要,指导供水、供电、供气等提供公共服务的单位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