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公共场所安全管理第三十八条有效文体娱乐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使用火炮。但是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除外。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6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