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1994年2月21日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25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正的《天津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