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应当建立和完善社会科学普及示范体系,创建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县(市、区)、乡镇、村,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惠民工作。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0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