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