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2002年5月30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省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