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规定第十六条有效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取得许可的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并按照相关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做好安全使用管理工作。电梯的更新、改造、修理可以依法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2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