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销售、登记、通行、消防安全、废铅蓄电池回收以及相关管理活动。地方法规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