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因特殊情况发生旅客严重滞留的情况,市运输管理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疏散;客运经营者应当服从市运输管理处的统一调度、指挥。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