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进行市容保洁、市政维修、绿化养护等作业的机动车及人员不按规定作业的,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拖移车辆。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