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预防与处理第四十一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组织制定应对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以及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遇有自然灾害、恶劣天气、突发事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实行道路交通管制的,应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通信等平台免费发布信息,有关单位应当做好配合工作。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