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禁止在机动车上安装和使用影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正常使用的装置。

禁止在机动车号牌上安装、喷涂、粘贴影响交通技术监控信息采集识别的材料。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