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本省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

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确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和实施步骤。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