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移风易俗工作,树立文明社会风尚,减轻群众负担,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